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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地区管局备案规则

时间:2016-02-25   访问量:1310

各地区通信管理局的备案规则中,规定了ICP备案的信息填写要求、所需提交的资料、备案信息变更规则和备案转移规则。本文为您列出了各省管局备案规则文档链接,您可根据所在备案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查看对应规则。

东北各省管局规则

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

华北各省管局规则

北京、河北、内蒙古、山西、天津

华东各省管局规则

安徽、福建、江苏、山东、上海、浙江、江西

华南各省管局规则

广东、广西、海南

华中各省管局规则

河南、湖北、湖南

西北各省管局规则

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陕西、新疆

西南各省管局规则 

重庆、贵州、四川、西藏、云南  除了以上列出的各省管局备案规则文档外,您还需注意部分省市对备案资料的特殊要求:

北京市用户:请参见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(样例)。

天津市用户:请参见天津地区备案网站内容说明。

广东省用户:请参见网站建设方案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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